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师范学院认真组织2021-2022年秋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泸职院〔2019〕153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定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查,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2021年9月14日-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师范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反映。
师范学院电话:0830-3152259。
附件: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doc
师范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