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 2019〕2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师范学院认真组织2022-2023年秋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泸职院〔2019〕153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定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查,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1年9月22日-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师范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反映。
师范学院电话:0830-3152259
附件: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
师范学院
2022年9月22日